职业检测查询
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职业健康检查告知书和工作指南
职业健康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检查对象
已与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签订委托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用人单位从事或可能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劳动者。
职业健康检查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用人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未三证合一的用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职业健康检查申请表(包含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加盖公章);
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册、有毒有害作业职业史、工龄、岗位或工种、接触时间及体检类别(加盖公章);
5、既往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6、用人单位生产流程并注明各个流程中有毒有害成分(加盖公章);
7、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8、用人单位劳动者开具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介绍信1份、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职业健康检查流程
1、受理流程:
(1)请携带以上全部资料前往中心门诊部主检医生办公室(内科)进行登记,按照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并结合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资质项目范围进行审核(未取得检查资质的项目,建议到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查),并出具职业健康检查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
(2)出具职业健康检查受理通知书后,明确检查项目、有毒有害作业危害因素种类、受检人数、体检类别、周期,并预约检查时间。
2、检查流程:预约检查当日早上8:30请携带受检者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市疾控中心门诊部主检医生办公室(内科)(领取体检编码、问诊) →抽血室(血液标本采集)→摄片室(完成胸部X线摄片检查)→五官科(肺功能监测)→心电图室(心电图检查、B超检查)→内科(检查并上交职业健康检查表等资料)。
职业健康检查注意事项
1、受检人员在检查三天前,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检查当天需抽饿血(空腹,不吃早餐);做B超检查者,在受检前禁食8至12小时(不检查胆囊B超者,晨起后可以喝一定量的白开水);当天完成上述两项检查后方可进食。
3、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应携带平时服用的药物备用。
4、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女性受检者,事先应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线摄片检查。
5、摄X线胸片后,需等待放射医师初审X线胸片质量满意后方可离开。
6、尿铅、尿锰、尿氟等测定需早晨第一次尿液,尿量为50ml至100ml。
7、受检者需携带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
职业健康检查时限
1、受理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内(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预约体检日:根据受理先后预约安排体检日期;
3、报告领取日:体检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领取相关报告。
收费标准:免收职业健康检查费。
联系方式:0827-5253780
投诉电话:0827-5266955